房子多得是,所以我不着急跟你签合同
小居学长听到类似的事情不止一次两次了:很多刚刚来到加拿大卡尔加里的同学们或者是工作者开始租房时,因为可能未来前途变动会很大,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搬走,但是房东再跟你推销房子的时候往往会诱导你一次性就签下一年的合同,在行内人的眼里看来,真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因为一旦你打算提前搬走的时候,房东就会立马凶相毕露,要求你赔偿剩下的几个月房租,结果往往就是我们刚刚来到国外的小伙伴们只能吃哑巴亏,让黑心房东又赚了一比不义之财。小居学长提醒您,在租房时遇到这种情况请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拒绝Say no,房子多得是,不差你们一家,就算是签协议的时候也一定不要超过三个月。
合同条款这么欺负人,你确定不是来打架的?
竟然真的会有房东给租客的合同上写到:房屋出租整12个月,如果提前结束住宿需要赔偿剩下时间的租金。难道说我们只住了一个月有事要搬走,那么还要再白白交11个月的房租咯?在小居学长第一次听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心里简直如同万千只草泥马奔腾了过去好嘛,这种房东不砍死留到过年?当然了这只是小居的一句玩笑话,但是如果我们真的遇到这种人,还是避之大吉吧。
跳出合同之外,偷着吸租客的血,这是人干的事儿?
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在缴纳房租的时候只需要交上第一个月和最后最后一个月的房租就可以了,但是有的黑心房东会巧立名目弄出一个什么“安全费“之类的东西,意思是等到退房的时候如果房屋内没有过失火迹象或者是房屋完好的情况下在退还给你,其实实质上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多收了一个月的押金而已。
这种情况下已经是构成违法了,所以我们刚刚去往加拿大卡尔加里的伙伴们遇到这种情况下也不要害怕,正面回应就可以了,要记住我们是没有义务给他缴纳任何“安全费“的。但是一旦不小心中了房东的圈套,也不要紧,一定要房东把安全费名目写进合同里面,并且保存好收据,以后可以留作对簿公堂的证据。
好啦,以上就是小居学长(异乡好居)带给大家的全部内容咯,如果还有小伙伴们对在加拿大卡尔加里租房方面有问题的话,欢迎随时登陆我们的异乡好居官方网站以及我们的官方论坛和APP哦~,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再见咯~相关知识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