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拉斯哥租房的过程中,除了你自己,要面对的就是房东(包括二房东),中介和室友。因为利益的不同,这几种人都很有可能为你的租房之旅挖坑。异乡好居告诉你租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三个“坑”,提早预防喔~

遇到“二房东”
英文管“二房东”现象叫做sub-letting。大部分的中介及房东是严禁房客这么做的,有被允许的情况,但只能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二房东”就是一个人把一套房子租下来,再作为“房东”的身份,在网上发帖做租房广告,分别把每间房子再租出去,则这些租客会以为你是房东,把房租直接交给你。
这个现象普遍存在,风险重重但无法避免及杜绝。首先站在“二房东”的角度,这么做你不但可以租一整套房子,还可以做别人眼中的“房东”,更主要的是你的“房客”已经差不多把你每个月整套房的房租给交出来了,你会在租房上省很多钱。其次站在“房客”的角度,这种租一间屋子的价格会比租整套便宜很多,而且这种房源比较多,跟个人租也比跟中介租要方便很多。事实上,就是因为便宜,程序简单,这种租房渠道才会存在极高的风险。
遇到的投诉“二房东”的主要问题有:
1. 东西坏了不管修。
2. 搬家的时候不退定金。
3. 玩消失(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二房东”反正不是房东,想走就走)。
4. 他的租房合同结束了,就有可能也会赶你走。
遇到不良房东或中介
找房东或者中介,也未必可以保证他们在租房子的时候就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遇到的投诉“中介”或“房东”的主要问题有:
1. 东西坏了房东或中介不管修
2. 搬家的时候不退定金
3. 随意扣除押金
遇到“奇葩室友”
几个朋友通过正规渠道一起租一整套房子,每个人的名字都会在合同上,等于每个人都要承担支付房租的任务。这种租房模式之所以很流行是因为:
1. 可以跟自己认识的人一起住
2. 大家一起租可以便宜很多
但是这种租房方法也是存在风险,投诉主要有:
1. 我的室友突然回国了或找不到了,bill不交了
2. 几个人合租,水电网的bill用的是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刚开始说钱会每个月给你,但后来就因为各种原因不给钱了
3.有可能需要交council tax
以上是本期关于
格拉斯哥租房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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