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加拿大下offer是什么意思?有法律效力吗?

Spring Chen
2018-12-24
在加拿大下offer是指什么意思呢?出于购房流程的那一环节呢?下了offer就能买到房?可以反悔吗?
搜问者:Spring Chen
发布于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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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静
“offer ”用中文可以解释为 :合同交易中的一方提出的要约。

在加拿大房地产交易中,下offer 的意思是 买家通过书面形式向卖家表达购房意愿,提出具体的购买房屋要求的行为。

一般的房屋买家,因为对环境和房地产市场的了解有限,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都委托一个专业的房地产经纪来为自己服务,在房地产交易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买家在提出了自己购买房屋的具体需求,购房预算后,地产经纪就会按买家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待售房源,同买家一起看房。在买家看到喜欢的房屋,希望买下房屋时,买家委托的地产经纪就会代买家起草购房合同,这就叫“下offer”。

在安大略省,购房合同有专有的合同格式,名称叫“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 “。合同中主要条款包括:买家,卖家的姓名,房产地址,买家的出价,希望的交房时间,是否需要验房,贷款的条款,其他条款,以及这份 offer (书面要约)的有效期。

offer经买家签字后,由买家的经纪转给卖方。卖家在offer 有效期内要给予回应:可以是接受买家的offer;也可以对买家的offer 作任何的改动(称为“count offer”),通过卖房经纪返回给买家的经纪,让买家来考虑接受卖家的count offer。

不管是买家的offer, 还是卖家的count offer, 在双方没有签字同意前,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只要买卖双方都签字同意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都不能反悔。但如果买家下的是有条件的offer, 虽然买卖双方都签字同意了,但在规定时间内offer 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是可以取消已谈好的offer(购房合同)的。

通常offer 的条件有验房条件和贷款条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这些条件不能满足,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失效,双方解除合同的约束。

简单总结一下:

下offer是买家向卖家提出的书面购房请求,是签订购房合同的第一步;

买家向卖家下的offer在卖家书面回应之前,可以撤回(反悔),但一旦卖家签字同意后,offer 即成为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买卖双方都不得反悔;

为保护买家的利益,offer 可以附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条件不能满足,买卖双方谈好的offer 可以取消,解除双方的法律责任。

买家下的offer只有在买卖双方都签字同意,成为购房合同,且offer中的条件都满足后,才能买到房子。
2018-12-24